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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抗辩成立!离婚诉讼多分60%夫妻共同房产

来源:北京专业房产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6-27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被告(男方)。两人于2005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原告(女方)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男方)多次与同事、网友发生不正当关系(婚外情),对孩子不闻不问,对家庭没尽到应尽的义务,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原告(女方)身心均受到上海等多种理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法庭判令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确认抚养权、抚养费,并且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赔偿。

 

审理结果:

1、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2、双方所生一子由被告(我方)直接抚养,原告(女方)每月支付750元抚养费,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原告每两周可以探视儿子一次,上午接走,次日17时前送回,被告应该予以协助;

3、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归被告(我方)所有

4、原告(我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赵房屋补偿款41万元(即:我方获取60%房屋份额款项,仅支付女方40%房屋折价款)

5、驳回女方夫妻债务、家庭暴力、婚外情、损失赔偿请求。
 
律师点评:

此案于近期审理结束,可以说这是一起几乎容纳所有离婚诉讼请求的离婚案件,同时此案的判决也近乎是一本教课书,有着融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以及社会人情的综合功能。

    委托人积极寻求北京资深婚姻律师北京专业房产律师曹晓静律师的帮助,成功将该离婚房产分割案件圆满了结,在对方出示开房记录的情况下以及报警记录等众多证据情况下成功抗辩,法庭未采纳本案原告所述的婚外情以及家庭暴力等情况,据此也不支持对方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结合双方家庭对于房屋出资的投入程度以及男方对于家庭实际贡献,法庭采纳了北京资深婚姻律师北京专业房产律师曹晓静律师多分财产的代理意见,最终我方虽然作为被告但成功的多分了20万元。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极为满意,对中国房地产律师网的专业房产律师团队、以及首席律师曹晓静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严谨的接案态度、成熟的办案经验称赞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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