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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过后业主如何维权?

来源:北京资深房产律师团队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7-03

【案情简介】

徐先生在2010年购买了北京市某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淀区的某花园洋房社区,2014年5月接连下了几场大雨,徐先生的房子因为暴雨的原因,遭受了一次重大的损失。别墅的屋顶从降雨刚刚开始就不停的漏雨,一直到降雨结束时大雨漫屋,把徐先生家从客厅到卧室的墙上装饰、家具等都浸泡的面目全非。与此同时,地下室开始积水,从开始出现积水,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积水迅速涨到没过床沿。徐先生向物业报修,但是物业电话一直没有打通,其他同样遭受损失的业主拨打119,请消防部门来抽水,但是因为小区下水管网的问题,无法抽水。直到第二天积水问题都没有解决。

上有漏水,下有积水,且都无法得到解决。一时之间徐先生感到很失望。

当时选购房屋时,徐先生和家人的想法是房子是给家人安居的,一定要买有信誉保障的开发商的房子,可以省去很多后顾之忧。于是经过千挑万选才选中了现在的房子,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还是出现了这么多问题。

经过了解,同一个小区屋顶漏雨、地下室积水的不在少数。夏季多雨,如果不经过及时维修,这样的情况在接下来的日子恐怕会重演。徐先生该怎样维权?

 

【名律点评】

中国房地产律师网专业房产律师团队针对暴雨过后房屋出现的漏雨等问题给各位业主支招。

对于仍在法律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房屋的维修:

根据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房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使用5年内,房屋漏雨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期间不得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不得以通过竣工验收为由免责。

开发商拒绝维修或者多次维修仍然漏水的,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对于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出现漏雨应该如何维修?

超出房屋保修期限,房屋漏雨维修能否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应视情况而定。

如果漏雨出现在公共部分,可申请使用。为此,业主在申请前最好聘请专业机构对漏水部位进行鉴定。如果属于公共部位,则可由业委会同意或经业主大会2/3以上同意,申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其大致程序为由物业制定维修计划和费用明细,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帐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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