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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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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常见的六大问题<五> -------当拆迁遇到设置抵押的房产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曹晓静 时间:2015-09-18
在拆迁时遇到房屋抵押的,该怎么进行补偿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补偿分为两种: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同样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
对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首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或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的抵押权消灭,被拆迁人方可向拆迁人领取补偿款。
对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的另一种方式是产权调换,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在房屋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时,可由房屋开发公司作为担保或者由房屋开发公司暂时出资清偿房屋所有权人对银行的剩余债务,待办理好新的产权证后,进行新的抵押程序。
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拆迁期限内,不能就重新设定抵押或先偿还债务达成一致,该房产视为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可以将补偿款交公证机关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拆迁前,拆迁人可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