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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二手房的买家,今年8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该房当时有公积金贷款,业主要求我们先付部分一期首付款,然后才配合去解压房本。在一期首付交给他之前,他曾提出要加价否则就拆了房子的装修。由于买卖合同里没有明确写交房时候装修如何,所以我们答应给他钱作为“房屋设施保障金”(写了欠条)。一期首付交给他以后,他改变要求,说还是要借20W,之前的钱不要了。协商不下,我们决定和他解约并要求他约占房款的7.8%的赔偿金。谈妥后签订了解约协议。解约协议要求10月31号之前退还我们一期首付,定金和赔偿金,并解除网签。但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卖方却迟迟不给钱,其理由是,“反正你们不着急用钱,托一段时间也无妨。况且我的房子还没卖出去呢。“(他现在要求价格太高,根本卖不出去)。我们已经准备好要起诉卖家了,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 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继续按原房屋买卖合同执行,要么继续交易,要么赔房款的20%另加中介费?如果继续交易,我们是否需要准备全款?中介费可否要求由卖方承担?鉴于全款对我们来说压力很大,我们是否还可以要求有其他赔偿? 2. 如果起诉,我们需要准备除买卖合同,解约协议以外的哪些材料? 3. 打官司的哪些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哪些费用是我们自己承担的?我们需要准备多少钱?

鉴于卖方多次反悔违约,建议尽快起诉,保证自己的利益。

回复时间:2016-11-01 13:25:10  回复律师:曹晓静律师  咨询热线:010-5749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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