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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爷爷的哥哥是台湾户籍,无配偶子女,九十年代回来认亲,我爷爷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爷爷把我妈妈也就是他的大女儿过继给了他哥哥,并做了相关公证。后来在国内买了一处房子留的是台湾爷爷的名字,几年后台湾爷爷在国内过世,没有及时到台湾申报,只是当地县医院出具的疾病死亡证明,现在房子要过户到我妈妈名下,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

建议您携带相关公证材料及其他证明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2017-09-28 14:02:46  回复律师:曹晓静律师  咨询热线:010-5749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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