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在线咨询
购房人自作聪明借名买房 遭遇变故“房财两空”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6-18
【案例简介】
近日,购房人陈某用同事小王的名字购买商品房一套,但出售时小王拒绝帮助办理过户手续。纠纷闹到法院,法院最终判令该房屋归小王所有。
购房人陈某因不具有购房资格,便私下与他的同事小王达成口头协议,用小王的名字购买商品房一套,并用小王的名字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后来,陈某将房屋出售给刘某,刘某要求陈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屡次遭拒。当刘某得知该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小王时,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法院审理阶段,因陈某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而房屋产权证及银行贷款凭证上的登记人均为小王,法院最终判令该房屋归小王所有。
陈某就此事来到丰台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但因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所以无法获得支持。
【律师点评】
中国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曹晓静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和各种调控措施的相继出台,商品房限购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北京,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方面都越来越严格。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想钻法律的空子,想出了“借名买房”的点子,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
曹晓静律师温馨提示:“借名买房”的风险对于出资方而言是出现纠纷后的房财两空,而作为被借名方亦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