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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男方废弃冷冻胚胎侵权赔偿案!

来源:www.fangchan315.com   作者:曹晓静  时间:2018-03-15

朋友,你知道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你是什么样子吗?

每一个人在出生之前都是经千里挑一的精子冲破层层阻碍和卵子相结合成为受精卵,后发育成胚胎在母亲体内汲取了近10个月的营养。

人类作为自然界进化最高级的物种,通过生殖繁衍后代。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受到生理、年龄等因素的限制但想要孩子却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自然孕育的父母会选择尝试试管婴儿。并且这种人工孕育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和接受。

什么是试管婴儿?

试管婴儿是将精子和卵子分别从男女双方体内取出,经过人工培育成胚胎再移植到女性体内并在其体内孕育成孩子。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对女性的伤害却很大。为了保证胚胎的存活率,要从女方体内取近10个卵子,这就需要女性不断地服药进行促排卵治疗,不仅如此取卵时身体伴着一定的痛苦,而这带来的不利影响就是更年期提前,甚至卵巢功能早衰。

我之所以铺垫了这么多关于试管婴儿的知识是因为我国出现了首例男方废弃冷冻胚胎侵权赔偿案!

方某和王某在婚后因环境条件和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孩子,之前听说有试管婴儿的手术,在2014年底他们决定在美国尝试做这个手术。手术从王某体内提取了13个卵子,经人工受精存活了6个胚胎,在移植1个到王某体内后,其余5个双方委托医院保管。但不巧的是,在移植成功后没过多久王某就意外流产了,他们的婚姻也因此出现了裂痕并在日后的琐碎生活中越变越大最终一发不可收拾。终于在2016年方某对自己的婚姻已经完全失去信心,3月他停止了对保管胚胎的续费,半年后5个胚胎全部被医院销毁。7月他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在女方的坚持下第一次方某并未如愿,于是在2017年他又准备第二次起诉。但就在这次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了方某在去年单方废弃胚胎的事情,顿时感到晴天霹雳,一个相当母亲的愿望就这样落空了,所以她在坚持不离婚的同时,要求男方必须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最终法院以男方单方废弃胚胎,构成了对女方身体权、健康权和生育知情权的侵害为由酌情判决男方支付女方抚慰金3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或者看到恋爱期间女方怀孕遭遇人工流产后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或者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像案例中的男方单方废弃冷冻胚胎,女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还是第一次听说,法律上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意外的是,法院竟然支持了!

虽然作出这一尝试是男女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法院从情理和公平的角度出发,极大地考虑了妇女的利益。

因为首先取卵相较于取精不管是从承受的痛苦还是从损害程度上来说都要大很多。但女方基于其成为母亲的殷切渴望,自愿忍受这种痛苦以及承担随之而来的巨大代价,而这种身体上经历的痛苦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女方就处于劣势的地位。男方的行为是构成了对女方身体权、健康权的侵害。

其次,胚胎移植所生的子女本就为双方婚生子女,即使没出生也应当受到公正的对待,这和丈夫无权强制已怀孕的妻子堕胎一样,侵犯的是生育自由。女方如此期待成为孩子的母亲,但男方背着女方将“孩子”扼杀在摇篮了行为对女方来说简直是当头棒喝,是对其生育知情权的侵犯,让其成为母亲的愿望落空。

而我们都知道在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后遭遇人工流产是无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为此时双方是两个独立的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像夫妻之间彼此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而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发生性关系,即使造成了损害后果,男方并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所以男方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女方无法请求侵权赔偿。同理在妻子擅自终止妊娠的情形下,丈夫不能以其侵犯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至于理由我们也许可以从这个案子中找到影子。

法院之所以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是从情理和公平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在人工受孕的过程中女方遭受的痛苦和由此带来的无法弥补的损害,以及在胚胎废弃后女方经历的悲痛和对婚姻的留恋与坚持正好与男方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此外法院还很人性地为女方考虑,若再生育则将步入高龄产妇的行列,随着生育能力和卵巢功能的下降又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所以最终人民法院在准许双方离婚的同时酌情男方支付女方抚慰金3万元。

因此相应地妻子擅自终止妊娠的情形也要顾及公平和情理,考虑到其在生育中承受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远大于丈夫的同时还有可能经历生育的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代价,所以妻子完全有权决定生育或者不生育,所以丈夫无法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其实不管从情理上还是公平的角度看,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和丈夫私自废弃胚胎赔偿女方3万元都是对《婚姻法》保护妇女原则的体现,在试管婴儿越来越普及的现代社会,这样的判例或多或少将会对日后类似的案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及示范作用。

但是作为女方无论是在自然怀孕还是人工受孕之前都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抛开生理上的苦痛和精神上的压力不说,如果日后要是出现类似纠纷,你还是处于劣势,毕竟这还是我国首例,即使将来会出现第二例,第五例,第十例……这样的案例还是在少数并且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如果是作为男方,在你们双方因是否生育而出现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官会酌情考虑!或者您可以找我们倾诉,让我们为你们做相应的心里疏通。

但是最后我还是希望我的当事人以及看到这篇推送的每一个你们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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