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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吗,上市交易要注意什么?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14-06-18

摘要:对于北京限价商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的问题,您知道多少?本文由中国房地产律师网律师团撰写,主要就北京限价商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以及北京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要注意什么事项等内容,进行相关的探析。下面,您一看便知。

一、北京限价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北京对限价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是这个上市交易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限制的的。

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二、北京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要注意什么?

(一)交纳收益金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限价商品房5年后需要交纳35%收益金。

(二)产权登记时要注意

限价商品住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限价商品住房”字样。

(三)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

(四)限期收回的情形

限价商品住房开发企业擅自向未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的申请家庭出售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企业向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补交同地段限价商品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的差价,并对开发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情形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便是北京关于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最新政策,如果您想转让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了解这些知识。由上文可知,限价商品房的交易是需要满5年的条件的。这点关系到产权是否可以转移,买卖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您想卖就能卖的,所以您前往不要忽视这一点。有什么疑惑,可以咨询律师,以防范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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